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 (2025年4月11日)
外觀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6號 2025年4月11日於北京市 有效期:2025年4月12日至今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6號
2025年4月10日,美國政府宣布對中國輸美商品徵收「對等關稅」的稅率進一步提高至125%。美方對華加征畸高關稅,嚴重違反國際經貿規則,也違背基本的經濟規律和常識,完全是單邊霸凌脅迫做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4月12日起,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有關事項如下:
一、調整《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5號)規定的加征關稅稅率,由84%提高至125%。鑑於在目前關稅水平下,美國輸華商品已無市場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後續對中國輸美商品繼續加征關稅,中方將不予理會。
二、其他事項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4號)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5年4月11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也可能在其他管轄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