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三家註/卷044
魏世家第十四
[編輯]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畢公高與周同姓。〈索隱《左傳》富辰說文王之子十六國有畢、原、豐、郇,言畢公是文王之子。此雲與周同姓,似不用左氏之說。馬融亦云畢、毛,文王庶子。〉武王之伐紂,而高封於畢,〈集解杜預曰:「畢在長安縣西北。」 正義《括地誌》云:「畢原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於是爲畢姓。其後絕封,爲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其苗裔曰畢萬,事晉獻公。
獻公之十六年,趙夙爲御,畢萬爲右,以伐霍、耿、魏,滅之。以耿封趙夙,以魏封畢萬,〈正義魏城在陝州芮城縣北五里。鄭玄詩譜云:「魏,姬姓之國,武王伐紂而封焉。」〉爲大夫。卜偃曰:〈索隱晉掌卜大夫郭偃也。〉「畢萬之後必大矣,萬,滿數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開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命之大,以從滿數,其必有眾。」初,畢萬卜事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
畢萬封十一年,晉獻公卒,四子爭更立,晉亂。而畢萬之世彌大,從其國名爲魏氏。生武子。〈索隱《左傳》武子名犨。《系本》雲「畢萬生芒季,芒季生武仲州」。州與犨聲相近,字異耳,代亦不同。〉魏武子以魏諸子事晉公子重耳。晉獻公之二十一年,武子從重耳出亡。十九年反,重耳立爲晉文公,而令魏武子襲魏氏之後封,列爲大夫,治於魏。生悼子。
魏悼子徙治霍。〈索隱《系本》雲「武仲生莊子絳」,無悼子。又《系本》居篇曰「魏武子居魏,悼子徙霍」。宋忠曰「霍,今河東彘縣也」。則是有悼子,《系本》卿大夫代自脫耳。然魏,今河北魏縣是也。 正義晉州霍邑縣,漢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霍邑,本春秋時霍伯國也。〉生魏絳。〈索隱謚昭子。《系本》雲「莊子」,文錯也。居篇又曰「昭子徙安邑」,亦與此文同也。〉
魏絳事晉悼公。悼公三年,會諸侯。悼公弟楊干亂行,魏絳僇辱楊干。〈索隱《左傳》曰僇楊干之僕。〉悼公怒曰:「合諸侯以爲榮,今辱吾弟!」將誅魏絳。或說悼公,悼公止。卒任魏絳政,使和戎、翟,戎、翟親附。悼公之十一年,曰:「自吾用魏絳,八年之中,九合諸侯,戎、翟和,子之力也。」賜之樂,三讓,然後受之。徙治安邑。〈正義安邑在絳州夏縣安邑故城是。〉魏絳卒,謚爲昭子。〈集解徐廣曰:「《世本》曰莊子。」〉生魏嬴。嬴生魏獻子。〈索隱《系本》雲「獻子名荼。荼,莊子之子」。無魏嬴。〉
獻子事晉昭公。昭公卒而六卿彊,公室卑。
晉頃公之十二年,韓宣子老,魏獻子爲國政。晉宗室祁氏、羊舌氏相惡,六卿誅之,盡取其邑爲十縣,六卿各令其子爲之大夫。獻子與趙簡子、〈索隱趙鞅。〉中行文子、〈索隱荀寅。〉范獻子〈索隱范吉射。〉並爲晉卿。
其後十四歲而孔子相魯。後四歲,趙簡子以晉陽之亂也,而與韓、魏共攻范、中行氏。魏獻子生魏侈。〈索隱侈,他本亦作「哆」,蓋「哆」字誤,而代數錯也。按《系本》「獻子生簡子取,取生襄子多」,而《左傳》雲「魏曼多」是也。則侈是襄子,中閒少簡子一代。〉魏侈與趙鞅共攻范、中行氏。
魏侈之孫曰魏桓子,〈索隱《系本》云:「襄子生桓子駒。」〉與韓康子、〈索隱名虔。〉趙襄子〈索隱名無恤。〉共伐滅知伯,〈索隱智伯,智瑤也,本姓荀,亦曰荀瑤。 正義知音智。《括地誌》云:「故智城在蒲州虞鄉縣西北四十里。古今地名雲解縣有智城,蓋謂此也。」〉分其地。
桓子之孫曰文侯都。〈集解徐廣曰:「《世本》曰斯也。」 索隱《系本》雲「桓子生文侯斯」,其傳雲「孺子𤷍是魏駒之子」,與此系代亦不同也。〉魏文侯元年,秦靈公之元年也。與韓武子、〈索隱《系本》「武子名啟章,康子子」〉趙桓子、周威王同時。
六年,城少梁。十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十六年,伐秦,築臨晉元里。
十七年,伐中山,使子擊守之,趙倉唐傅之。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引車避,下謁。田子方不爲禮。子擊因問曰:「富貴者驕人乎?且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躧然,柰何其同之哉!」子擊不懌而去。西攻秦,至鄭而還,築雒陰、合陽。〈正義雒,漆沮水也,城在水南。郃陽,郃水之北。《括地誌》云:「郃陽故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三里。雒陰在同州西也。」〉
二十二年,魏、趙、韓列爲諸侯。
二十四年,秦伐我,至陽狐。〈正義《括地誌》云:「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三十里也。」〉
二十五年,子擊生子罃。〈索隱乙耕反。擊,武侯也。罃,惠王也。〉
文侯受子夏經藝,客段干木,過其閭,未嘗不軾也。〈正義過,光臥反。文侯軾干木閭也。皇甫謐高士傳云:「木,晉人也,守道不仕。魏文侯欲見,造其門,干木踰牆避之。文侯以客禮待之,出過其閭而軾。其僕曰:『君何軾?』曰:『段干木賢者也,不趣勢利,懷君子之道,隱處窮巷,聲馳千里,吾安得勿軾!干木先乎德,寡人先乎勢;干木富乎義,寡人富乎財。勢不若德貴,財不若義高。』又請爲相,不肯。後卑己固請見,與語,文侯立倦不敢息。」《淮南子》云:「段干木,晉之大駔,而爲文侯師。」《呂氏春秋》云:「魏文侯見段干木,立倦而不敢息。及見翟璜,踞於堂而與之言。翟璜不悅。文侯曰:『段干木,官之則不肯,祿之則不受。今汝欲官則相至,欲祿則上卿至,既受吾賞,又責吾禮,無乃難乎?』」〉秦嘗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文侯由此得譽於諸侯。
任西門豹守鄴,而河內〈索隱按:大河在鄴東,故名鄴爲河內。 正義古帝王之都多在河東、河北,故呼河北爲河內,河南爲河外。又雲河從龍門南至華陰,東至衞州,折東北入海,曲繞冀州,故言河內雲也。〉稱治。
魏文侯謂李克曰:「先生嘗教寡人曰『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則璜,〈集解徐廣曰:「文侯弟名成。」〉二子何如?」李克對曰:「臣聞之,卑不謀尊,疏不謀戚。臣在闕門之外,不敢當命。」文侯曰:「先生臨事勿讓。」李克曰:「君不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爲,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舍,寡人之相定矣。」李克趨而出,過翟璜之家。翟璜曰:「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誰爲之?」李克曰:「魏成子爲相矣。」翟璜忿然作色曰:「以耳目之所覩記,臣何負於魏成子?西河之守,臣之所進也。君內以鄴爲憂,臣進西門豹。君謀欲伐中山,臣進樂羊。中山以拔,無使守之,臣進先生。君之子無傅,臣進屈侯鮒。臣何以負於魏成子!」李克曰:「且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君問而置相『非成則璜,二子何如』?克對曰:『君不察故也。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達視其所舉,窮視其所不爲,貧視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是以知魏成子之爲相也。且子安得與魏成子比乎?魏成子以食祿千鍾,什九在外,什一在內,是以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子之所進五人者,君皆臣之。子惡得與魏成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對,願卒爲弟子。」
二十六年,虢山崩,壅河。〈集解徐廣曰在陝。駰案:《地理志》曰弘農陝縣故虢國。北虢在大陽,東虢在滎陽。 正義《括地誌》云:「虢山在陝州陝縣西二里,臨黃河。今臨河有岡阜,似是穨山之餘也。」〉
三十二年,伐鄭。城酸棗。敗秦於注。〈集解司馬彪曰:「河南梁縣有注城也。」 正義《括地誌》云:「注城在汝州梁縣西十五里。注,或作『鑄』也。」〉三十五年,齊伐取我襄陵。〈集解徐廣曰:「今在南平陽縣也。」〉三十六年,秦侵我陰晉。〈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 索隱按:年表作「齊侵陰晉」。《秦本紀》雲「惠王六年,魏納陰晉,更名曰寧秦」。徐氏雲「今之華陰也」。〉
三十八年,伐秦,敗我武下,得其將識。〈索隱識,將名也。武下,魏地。 正義《括地誌》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華州鄭縣東十三里。」〉是歲,文侯卒,〈索隱三十八年卒。紀年雲五十年卒。〉子擊立,是爲武侯。
魏武侯元年,趙敬侯初立,〈索隱按:紀年魏武侯之元年當趙烈侯之十四年,不同也。又《系本》敬侯名章。〉公子朔爲亂,不勝,奔魏,與魏襲邯鄲,魏敗而去。
二年,城安邑、王垣。〈集解徐廣曰:「垣縣有王屋山也。」 索隱按:紀年十四年城洛陽及安邑、王垣。徐廣雲「垣縣有王屋山,故曰王垣」。 正義《括地誌》云:「故城漢垣縣,本魏王垣也,在絳州垣縣西北二十里也。」〉
七年,伐齊,至桑丘。〈正義年表雲「齊伐燕,取桑丘」,故魏救燕伐齊,至桑丘也。《括地誌》云:「桑丘故城俗名敬城,在易州遂城縣界也。」〉九年,翟敗我於澮。〈索隱古外反。於澮,於澮水之側。 正義《括地誌》云:「澮高山又雲澮山,在絳州翼城縣東北二十五里,澮水出此山也。」〉使吳起伐齊,至靈丘。〈正義靈丘,蔚州縣也。時屬齊,故三晉伐之也。〉齊威王初立。〈索隱按紀年,齊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
十一年,與韓、趙三分晉地,滅其後。
十三年,秦獻公縣櫟陽。十五年,敗趙北藺。〈正義在石州,趙之西北。屬趙,故云趙北藺也。〉
十六年,伐楚,取魯陽。〈正義今汝州魯山縣也。〉武侯卒,〈索隱按紀年,武侯二十六年卒。〉子罃立,是爲惠王。
惠王元年,初,武侯卒也,子罃與公中緩〈正義中音仲。〉爭爲太子。公孫頎〈索隱音祈。〉自宋入趙,自趙入韓,謂韓懿侯〈索隱哀侯之子。〉曰:「魏罃與公中緩爭爲太子,〈索隱按:紀年「武侯元年封公子緩。趙侯種、韓懿侯伐我,取蔡,而惠王伐趙,圍濁陽。七年,公子緩如邯鄲以作難」,是說此事矣。〉君亦聞之乎?今魏罃得王錯,〈集解徐廣曰:「汲冢紀年惠王二年,魏大夫王錯出奔韓也。」〉挾上黨,固半國也。因而除之,〈集解徐廣曰:「除,一作『倍』。」 正義按:除,除魏罃及王錯也。〉破魏必矣,不可失也。」懿侯說,乃與趙成侯〈索隱《系本》云:「成侯名種。」〉合軍並兵以伐魏,戰於濁澤,〈集解徐廣曰:「長社有濁澤。」〉魏氏大敗,魏君圍。趙謂韓曰:「除魏君,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且利。」韓曰:「不可。殺魏君,人必曰暴;割地而退,人必曰貪。不如兩分之。魏分爲兩,不彊於宋、衞,則我終無魏之患矣。」趙不聽。韓不說,以其少卒夜去。惠王之所以身不死,國不分者,二家謀不和也。若從一家之謀,則魏必分矣。故曰「君終無適子,其國可破也」。〈索隱此蓋古人之言及俗說,故云「故曰」。〉
二年,魏敗韓於馬陵,敗趙於懷。三年,齊敗我觀。〈集解徐廣曰:「齊世家雲獻觀以和齊。年表曰伐魏取觀。今之衞縣也。」 索隱田完系家云:「敗魏於濁津而圍惠王,惠王請獻觀以和解。」 正義觀音館。魏州觀城縣,古之觀國。《國語》註:「觀國,夏啟子太康第五弟之所封也,夏衰,滅之矣。」〉五年,與韓會宅陽。〈正義《括地誌》云:「宅陽故城一名北宅,在鄭州滎陽縣東南十七里也。」〉城武堵。爲秦所敗。〈集解徐廣曰:「秦年表曰敗韓、魏洛陰。」〉六年,伐取宋儀臺。〈集解徐廣曰:「一作『義臺』。」 索隱按:年表作「義臺」,然義臺見莊子,司馬彪亦曰臺名,郭象雲義臺,靈臺。〉九年,伐敗韓於澮。與秦戰少梁,虜我將公孫痤,〈集解徐廣曰:「年表雲虜我太子也。」〉取龐。秦獻公卒,子孝公立。
十年,伐取趙皮牢。彗星見。十二年,星晝墜,有聲。
十四年,與趙會鄗。十五年,魯、衞、宋、鄭君來朝。〈索隱按:紀年魯恭侯、宋桓侯、衞成侯、鄭釐侯來朝,皆在十四年,是也。鄭釐侯者,韓昭侯也。韓哀侯滅鄭而徙都之,改號曰鄭。〉十六年,與秦孝公會(社)〔杜〕平。侵宋黃池,宋復取之。
十七年,與秦戰元里,秦取我少梁。圍趙邯鄲。十八年,拔邯鄲。趙請救於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
十九年,諸侯圍我襄陵。築長城,塞固陽。〈正義塞,先代反。《括地誌》云:「棝陽縣,漢舊縣也,在銀州銀城縣界。」按:魏築長城,自鄭濱洛,北達銀州,至勝州固陽縣爲塞也。固陽有連山,東至黃河,西南至夏、會等州。棝音固矣。〉
二十年,歸趙邯鄲,與盟漳水上。〈正義邯鄲,洺州縣也。漳,水名。漳水源出洺州武安縣三門山也。〉二十一年,與秦會彤。趙成侯卒。〈集解徐廣曰:「年表雲二十七年,丹封名會。丹,魏大臣也。」〉二十八年,齊威王卒。中山君相魏。〈索隱按:魏文侯滅中山,其弟守之,後尋復國,至是始令相魏。其中山後又爲趙所滅。〉
三十年,魏伐趙,〈正義孫臏傳雲「魏與趙攻韓,韓告急齊」,此文誤耳。魏伐趙,趙請救齊,齊使孫臏救趙,敗魏桂陵,乃在十八年也。〉趙告急齊。齊宣王用孫子計,救趙擊魏。魏遂大興師,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申爲上將軍。過外黃,外黃徐子〈集解劉向《別錄》曰:「徐子,外黃人也。」外黃時屬宋。 正義《括地誌》云:「故圉城有南北二城,在汴州雍丘縣界,本屬外黃,即太子申見徐子之地也。」〉謂太子曰:「臣有百戰百勝之術。」太子曰:「可得聞乎?」客曰:「固願效之。」曰:「太子自將攻齊,大勝並莒,〈正義莒,密州縣也,在齊東南。言從西破齊,並至莒地,則齊土盡矣。〉則富不過有魏,貴不益爲王。若戰不勝齊,則萬世無魏矣。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太子曰:「諾,請必從公之言而還矣。」客曰:「太子雖欲還,不得矣。彼勸太子戰攻,欲啜汁者眾。〈正義啜,穿悅反。汁,之入反。冀功勳者眾也。〉太子雖欲還,恐不得矣。」太子因欲還,其御曰:「將出而還,與北同。」太子果與齊人戰,敗於馬陵。〈集解徐廣曰:「在元城。」 索隱徐廣曰:「在元城。」按:紀年二十八年,與齊田朌戰於馬陵;上二年,魏敗韓馬陵;十八年,趙又敗魏桂陵。桂陵與馬陵異處。 正義虞喜志林云:「馬陵在濮州鄄城縣東北六十里,有陵,澗谷深峻,可以置伏。」按:龐涓敗即此也。徐說馬陵在魏州元城縣東南一里,龐涓敗非此地也。田完世家雲「宣王二年,魏伐趙,趙與韓親,共擊魏,趙不利,戰於南梁。韓氏請於齊,齊使田忌、田嬰將,孫子爲師,救韓、趙,以擊魏,大破之馬陵」。按:南梁在汝州。又此傳雲「太子爲上將軍,過外黃」。又孫臏傳雲「魏與趙攻韓,韓告急齊,齊使田忌將而往,直走大梁。魏將龐涓聞之,去韓而歸齊,軍已過而西矣」。按:孫子減竈退軍,三日行至馬陵,遂殺龐涓,虜魏太子申,大破魏軍,當如虞喜之說,從汴州外黃退至濮州東北六十里是也。然趙、韓共擊魏,戰困於南梁,韓急,請救於齊,齊師走大梁,敗魏馬陵,豈合更渡河北,至魏州元城哉?徐說定非也。〉齊虜魏太子申,殺將軍涓,軍遂大破。
三十一年,秦、趙、齊共伐我,〈索隱按:紀年「二十九年五月,齊田朌伐我東鄙。九月,秦衞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鄲伐我北鄙。王攻衞鞅,我師敗績」是也。然言二十九年,不同。〉秦將商君詐我將軍公子卬而襲奪其軍,破之。秦用商君,東地至河,而齊、趙數破我,安邑近秦,於是徙治大梁。〈集解徐廣曰:「今浚儀。」駰案:汲冢紀年曰「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也。 索隱紀年以爲惠王九年,蓋誤也。 正義陳留風俗傳雲「魏之都也,畢萬十葉徙大梁」。按:今汴州浚儀也。〉以公子赫爲太子。
三十三年,秦孝公卒,商君亡秦歸魏,魏怒,不入。三十五年,與齊宣王會平阿南。〈集解《地理志》沛郡有平阿縣也。〉
惠王數被於軍旅,卑禮厚幣以招賢者。鄒衍、淳于髡、孟軻皆至梁。梁惠王曰:「寡人不佞,兵三折於外,太子虜,上將死,國以空虛,以羞先君宗廟社稷,寡人甚醜之,叟不遠千里,〈集解劉熙曰:「叟,長老之稱,依晧首之言。」〉辱幸至獘邑之廷,將何利吾國?」孟軻曰:「君不可以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則庶人慾利,上下爭利,國則危矣。爲人君,仁義而已矣,何以利爲!」
三十六年,復與齊王會甄。是歲,惠王卒,〈索隱按紀年,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未卒也。〉子襄王立。〈索隱《系本》襄王名嗣。〉
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集解徐廣曰:「今薛縣。」〉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爲王。〈集解徐廣曰:「二年,伐趙。」〉
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於雕陰,〈集解徐廣曰:「在上郡。」 正義《括地誌》云:「彫陰故縣在鄜州洛交縣北三十里,彫陰故城是也。」〉圍我焦、曲沃。〈正義《括地誌》云:「故焦城在陝縣東北百步古虢城中東北隅,周同姓也。曲沃有城,在陝縣西南三十二里。按:今有曲沃店也。」〉予秦河西之地。〈正義自華州北至同州,並魏河北之地,盡入秦也。〉
六年,與秦會應。〈集解徐廣曰:「潁川父城有應鄉也。」 正義應,乙陵反。《括地誌》云:「故應城,故應鄉也,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秦取我汾陰、皮氏、焦。〈正義《括地誌》云:「汾陰故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九里。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百八十步也。」〉魏伐楚,敗之陘山。〈集解徐廣曰:「在密縣。」 正義《括地誌》云:「陘山在鄭州新鄭縣西南三十里。」〉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正義《括地誌》云:「上郡故城在綏州上縣東南五十里,秦魏之上郡地也。」按:丹、鄜、延、綏等州,北至固陽,並上郡地。魏築長城界秦,自華州鄭縣已北,濱洛至慶州洛源縣白於山,即東北至勝州固陽縣,東至河西上郡之地,盡入於秦。〉秦降我蒲陽。〈正義在隰州,隰川縣蒲邑故城是也。〉八年,秦歸我焦、曲沃。
十二年,楚敗我襄陵。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齧桑。〈集解徐廣曰:「在梁與彭城之閒。」〉十三年,張儀相魏。魏有女子化爲丈夫。秦取我曲沃、平周。〈正義絳州桐鄉縣,晉曲沃邑。《十三州志》云:「古平周縣在汾州介休縣西五十里也。」〉
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集解荀勗曰:「和嶠雲『紀年起自黃帝,終於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案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三十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並惠、襄爲五十二年。今案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改元後十七年卒。太史公書爲誤分惠、成之世,以爲二王之年數也。《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 索隱按:《系本》襄王生昭王,無哀王,蓋脫一代耳。而紀年說惠成王三十六年,又稱後元一十七年卒。今此分惠王之歷以爲二王之年,又有哀王,凡二十三年,紀事甚明,蓋無足疑。而孔衍敍魏語亦有哀王。蓋紀年之作失哀王之代,故分襄王之年爲惠王後元,即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張儀復歸秦。
哀王元年,五國共攻秦,〈正義韓、魏、楚、趙、燕也。〉不勝而去。
二年,齊敗我觀津。〈正義《括地誌》云:「觀津城在冀州棗陽縣東南二十五里。」本趙邑,今屬魏也。〉五年,秦使樗里子〈索隱秦昭王弟疾居樗里,因號焉。〉伐取我曲沃,走犀首〈索隱犀首,官名,即公孫衍。〉岸門。〈集解徐廣曰:「潁陰有岸亭。」 索隱徐廣雲「潁陰有岸門亭」,劉氏雲「河東皮氏縣有岸頭亭」也。 正義《括地誌》云:「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十八里,今名西武亭。」〉六年,秦(求)〔來〕立公子政〈索隱魏公子也。〉爲太子。與秦會臨晉。七年,攻齊。〈集解徐廣曰:「年表雲擊齊,虜贅子於濮也。」〉與秦伐燕。
八年,伐衞,拔列城二。〈索隱紀年云:「八年,翟章伐衞。」〉衞君患之。如耳〈集解徐廣曰:「在上黨。」 正義閼,於連反。與音預。羊腸阪道在太行山上,南口懷州,北口潞州。閼與故城在潞州及儀州。若斷羊腸,拔閼與,北連恆州,則趙國東西斷而爲二也。〉見衞君曰:「請罷魏兵,免成陵君可乎?」衞君曰:「先生果能,孤請世世以衞事先生。」如耳見成陵君曰:「昔者魏伐趙,斷羊腸,拔閼與,〈集解徐廣曰:「在上黨。」 正義閼,於連反。與音預。羊腸阪道在太行山上,南口懷州,北口潞州。閼與故城在潞州及儀州。若斷羊腸,拔閼與,北連恆州,則趙國東西斷而爲二也。〉約斬趙,趙分而爲二,所以不亡者,魏爲從主也。今衞已迫亡,將西請事於秦。與其以秦醳衞,不如以魏醳衞,〈正義醳音釋。〉衞之德魏必終無窮。」成陵君曰:「諾。」如耳見魏王曰:「臣有謁於衞。衞故周室之別也,其稱小國,多寶器。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其心以爲攻衞醳衞不以王爲主,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臣竊料之,先言醳衞者必受衞者也。」如耳出,成陵君入,以其言見魏王。魏王聽其說,罷其兵,免成陵君,終身不見。
九年,與秦王會臨晉。張儀、魏章〈索隱章爲魏將,後又相秦。〉皆歸於魏。魏相田需死,楚害張儀、犀首、薛公。〈索隱田文也。〉楚相昭魚〈索隱昭奚恤也。〉謂蘇代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昭魚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代曰:「請爲君北,必相之。」昭魚曰:「柰何?」對曰:「君其爲梁王,代請說君。」昭魚曰:「柰何?」對曰:「代也從楚來,昭魚甚憂,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索隱太子即襄王也。〉代曰:『梁王,長主也,必不相張儀。張儀相,必右秦而左魏。犀首相,必右韓而左魏。薛公相,必右齊而左魏。梁王,長主也,必不便也。』王曰:『然則寡人孰相?』代曰:『莫若太子之自相。太子之自相,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爲非常相也,皆將務以其國事魏,欲得丞相璽也。以魏之彊,而三萬乘之國輔之,魏必安矣。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遂北見梁王,以此告之。太子果相魏。
十年,張儀死。十一年,與秦武王會應。十二年,太子朝於秦。秦來伐我皮氏,未拔而解。十四年,秦來歸武王后。十六年,秦拔我蒲反、陽晉、封陵。〈索隱紀年作「晉陽、封谷」。 正義陽晉當作「晉陽」也,史文誤。《括地誌》云:「晉陽故城今名晉城,在蒲州虞鄉縣西三十五里。」表雲「魏哀王十六年秦拔我杜陽、晉陽」,即此城也。封陵亦蒲州。按陽晉故城在曹州,解在蘇秦傳也。〉十七年,與秦會臨晉。秦予我蒲反。十八年,與秦伐楚。〈集解徐廣曰:「二十年,與齊王會於韓。」〉二十一年,與齊、韓共敗秦軍函谷。〈集解徐廣曰:「河、渭絕一日。」〉
二十三年,秦復予我河外及封陵爲和。哀王卒,〈索隱按:汲冢紀年終於哀王二十年,昭王三年喪畢,始稱元年耳。〉子昭王立。〈索隱《系本》昭王名遫。〉
昭王元年,秦拔我襄城。二年,與秦戰,我不利。三年,佐韓攻秦,秦將白起敗我軍伊闕二十四萬。六年,予秦河東地方四百里。芒卯以詐重。〈索隱謂卯以智詐見重於魏。〉七年,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八年,秦昭王爲西帝,齊湣王爲東帝,月餘,皆復稱王歸帝。九年,秦拔我新垣、曲陽之城。〈正義(年表及)《括地誌》云:「曲陽故城在懷州濟源縣西十里。」新垣近曲陽,未詳端的所之處也。〉
十年,齊滅宋,宋王死我溫。十二年,與秦、趙、韓、燕共伐齊,敗之濟西,湣王出亡。燕獨入臨菑。與秦王會西周。〈正義即王城也,今河南郡城也。〉
十三年,秦拔我安城。〈正義《括地誌》云:「安城故城,豫州汝陵縣東南七十一里。」〉兵到大梁,去。〈集解徐廣曰:「十四年大水。」〉十八年,秦拔郢,楚王徙陳。
十九年,昭王卒,子安釐王立。〈索隱《系本》安僖王名圉。〉
安釐王元年,秦拔我兩城。二年,又拔我二城,軍大梁下,韓來救,予秦溫以和。三年,秦拔我四城,斬首四萬。四年,秦破我及韓、趙,殺十五萬人,走我將芒卯。魏將段乾子請予秦南陽〈集解徐廣曰:「在脩武。」〉以和。蘇代謂魏王曰:「欲璽者段乾子也,欲地者秦也。今王使欲地者制璽,使欲璽者制地,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且夫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王曰:「是則然也。雖然,事始已行,不可更矣。」對曰:「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便則食,不便則止矣。今王曰『事始已行,不可更』,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正義博頭有刻爲梟鳥形者,擲得梟者合食其子,若不便則爲餘行也。〉
九年,秦拔我懷。十年,秦太子外質於魏死。十一年,秦拔我郪丘。〈集解徐廣曰:「郪丘,一作『廩丘』,又作『邢丘』。郪丘今爲宋公縣。」 索隱郪,七絲反,又音妻。 正義郪,七私反,又音妻。《地理志》雲汝南郡新郪縣。應劭曰:「秦伐魏,取郪丘,漢興爲新郪,章帝封殷後,更名宋也。」〉
秦昭王謂左右曰:「今時韓、魏與始孰彊?」對曰:「不如始彊。」王曰:「今時如耳、魏齊與孟嘗、芒卯孰賢?」對曰:「不如。」王曰:「以孟嘗、芒卯之賢,率彊韓、魏以攻秦,猶無柰寡人何也。今以無能之如耳、魏齊而率弱韓、魏以伐秦,其無柰寡人何亦明矣。」左右皆曰:「甚然。」中旗馮琴〈索隱按:《戰國策》作「推琴」者,春秋後語作「伏琴」,而韓子作「推瑟」,說苑作「伏瑟」,文各不同。〉而對曰:「王之料天下過矣。當晉六卿之時,知氏最彊,滅范、中行,又率韓、魏之兵以圍趙襄子於晉陽,決晉水以灌晉陽之城,〈正義《括地誌》云:「晉水源出并州晉陽縣西懸壅山。《山海經》雲懸壅之山,晉水出焉,東南流注汾水。昔趙襄子保晉陽,智氏防山以水灌之,不沒者三版。其瀆乘高西注入晉陽城,以周灌溉,東南出城注於汾陽也。」〉不湛者三版。知伯行水,魏桓子御,韓康子爲參乘。知伯曰:『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也,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正義安邑在絳州夏縣,本魏都。汾水東北歷安邑西南入河也。〉絳水可以灌平陽。〈正義平陽,晉州,本韓都也。《括地誌》云:「絳水一名白水,今名弗泉,源出絳山。飛泉奮湧,揚波北注,縣流積壑二十許丈,望之極爲奇觀矣。」按:引此灌平陽城也。〉魏桓子肘韓康子,韓康子履魏桓子,肘足接於車上,而知氏地分,身死國亡,爲天下笑。今秦兵雖彊,不能過知氏;韓、魏雖弱,尚賢其在晉陽之下也。此方其用肘足之時也,願王之勿易也!」〈索隱易音以豉反。〉於是秦王恐。
齊、楚相約而攻魏,魏使人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而秦救不至。魏人有唐雎〈索隱七餘反。〉者,年九十餘矣,謂魏王曰:「老臣請西說秦王,令兵先臣出。」魏王再拜,遂約車而遣之。唐雎到,入見秦王。秦王曰:「丈人芒然乃遠至此,甚苦矣!夫魏之來求救數矣,寡人知魏之急已。」唐雎對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發者,臣竊以爲用策之臣無任矣。夫魏,一萬乘之國也,然所以西面而事秦,稱東藩,受冠帶,祠春秋者,以秦之彊足以爲與也。〈索隱與謂許與爲親而結和也。〉今齊、楚之兵已合於魏郊矣,而秦救不發,亦將賴其未急也。使之大急,彼且割地而約從,王尚何救焉?必待其急而救之,是失一東藩之魏而彊二敵之齊、楚,則王何利焉?」於是秦昭王遽爲發兵救魏。魏氏復定。
趙使人謂魏王曰:「爲我殺范痤,吾請獻七十里之地。」魏王曰:「諾。」使吏捕之,圍而未殺。痤因上屋騎危,〈集解危,棟上也。 索隱上音奇。危,棟上也。《禮》雲「中屋履危」。蓋昇屋以避兵。〉謂使者曰:「與其以死痤市,不如以生痤市。有如痤死,趙不予王地,則王將柰何?故不若與先定割地,然後殺痤。」魏王曰:「善。」痤因上書信陵君曰:「痤,故魏之免相也,趙以地殺痤而魏王聽之,有如彊秦亦將襲趙之欲,則君且柰何?」信陵君言於王而出之。
魏王以秦救之故,欲親秦而伐韓,以求故地。無忌謂魏王曰:
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此天下之所識也,非有所施厚積德也。故太后母也,而以憂死;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無罪,而再奪之國。此於親戚若此,而況於仇讎之國乎?今王與秦共伐韓而益近秦患,臣甚惑之。而王不識則不明,羣臣莫以聞則不忠。
今韓氏以一女子奉一弱主,內有大亂,外交彊秦魏之兵,王以爲不亡乎?韓亡,秦有鄭地,與大梁鄴,〈索隱《戰國策》「鄴」作「鄰」字爲得。〉王以爲安乎?王欲得故地,今負彊秦之親,王以爲利乎?
秦非無事之國也,韓亡之後必將更事,更事必就易與利,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是何也?夫越山踰河,絕韓上黨而攻彊趙,是復閼與之事,〈索隱復音扶富反。謂前年秦韓相攻閼與,而趙奢破秦軍。〉秦必不爲也。若道河內,倍鄴、朝歌,絕漳滏水,與趙兵決於邯鄲之郊,是知伯之禍也,秦又不敢。伐楚,道涉谷,〈索隱道猶行也。涉谷是往楚之險路。從秦向楚有兩道,涉谷是西道,河內是東道。〉行三千里。〈正義劉伯莊云:「秦兵向楚有兩道,涉谷是西道,河外是東道。從褒斜入梁州,即東南至申州攻石城山,險阸之塞也。」〉而攻冥阸之塞,〈集解孫檢曰:「楚之險塞也。」徐廣曰:「或以爲今江夏鄳縣。」 正義冥音盲。《括地誌》云:「石城山在申州鍾山縣東南二十一里。魏攻冥阸即此,山上有故石城。《注水經》雲『或言在𨞚』,指此山也。《呂氏春秋》雲『九塞』,此其一也。」〉所行甚遠,所攻甚難,〈索隱攻,亦作「致」,《戰國策》見作「致軍」,言致軍糧難也。〉秦又不爲也。若道河外,倍大梁,〈正義從河外出函谷關,歷同州南至鄭州,東向陳州,則背大梁也。〉右(蔡左)〔上蔡〕、召陵,〈集解徐廣曰:「一無『左』字。」 正義上蔡縣在豫州北七十里,邵陵故城亦在豫州郾城縣東四十五里,並在陳州西。從汴州南行向陳州之西郊,則上蔡、邵陵正南面,向東皆身之右,定無「左」字也。〉與楚兵決於陳郊,秦又不敢。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又不攻衞與齊矣。〈正義衞、齊皆在韓、趙、魏之東,故秦不伐也。〉
夫韓亡之後,兵出之日,非魏無攻已。秦固有懷、茅、〈集解徐廣曰:「在脩武軹縣,有茅亭。」 正義茅,卯包反。懷州武陟縣西十一里故懷城,本周邑,後屬晉。《左傳》雲周與鄭人蘇忿生十二邑,其一曰攢茅。《括地誌》雲「在懷州獲嘉縣東北二十五里」也。獲嘉,古脩武也。〉邢丘,〈集解徐廣曰:「在平皋。」 正義《括地誌》云:「平皋故城在懷州武德縣東南二十里,本邢丘邑也,以其在河之皋地也。」〉城〈索隱按:《戰國策》雲邢丘、安城,此少「安」字耳。〉垝津〈索隱在河北。垝音九毀反。 正義垝音詭。字誤,當作「延」。《括地誌》云:「延津故俗字名臨津,故城在衞州清淇縣西南二十六里。杜預雲『汲郡城南有延津』是也。」〉以臨河內,河內共、汲〈集解徐廣曰:「汲縣屬河內。」 索隱汲,亦作「波」。波及汲皆縣名,俱屬河內。〉必危;有鄭地,〈集解徐廣曰:「成皋、滎陽亦屬鄭。」〉得垣雍,〈集解徐廣曰:「垣雍城在卷縣,卷縣屬魏也。卷縣又有長城,經陽武到密者也。」 正義雍,於用反。《括地誌》云:「故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七里。」釋例:「地名卷縣,理或垣城也。」言韓亡之後,秦有鄭地,得垣雍城,從熒澤決溝歷雍灌大梁是也。〉決熒澤水灌大梁,大梁必亡。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集解徐廣曰:「召陵有安陵鄉,征羌有安陵亭也。」 正義《括地誌》云:「𨻳陵縣西北十五里。李奇雲六國時爲安陵也。」言魏王使者出向秦雲,共伐韓以成過失,而更惡安陵氏於秦,今伐之,重非也。〉秦之欲誅之久矣。秦葉陽、昆陽與舞陽鄰,〈正義《括地誌》云:「葉陽今許州葉縣也。昆陽故城在許州葉縣北二十五里。舞陽故城在葉縣東十里。」此時葉陽、昆陽屬秦,舞陽屬魏也。〉聽使〈索隱上平聲,下去聲。〉者之惡之,隨安陵氏而亡之,〈正義隨猶聽也。無忌說言使者惡安陵氏,亦聽秦亡安陵氏。然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許必危矣。秦有許地,魏國可無害。〉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南國必危,〈正義南國,今許州許昌縣南西四十里許昌故城是也。此時屬韓,在魏之南,故言南國。《括地誌》云:「周時爲許國,武王伐紂所封。《地理志》雲潁川許縣古許國,姜姓,四岳之後,文叔所封,二十四君,爲楚所滅。」三卿背晉,其地屬韓。〉國無[1]害(已)〔乎〕?
夫憎韓不愛安陵氏可也,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異日者,秦在河西晉,國去梁千里,〈集解徐廣曰:「魏國之界千里。又雲河南梁縣有注城。」 正義河西,同州也。晉國都絳州,魏都安邑,皆在河東,去大梁有千里也。〉有河山以闌之,有周韓以閒之。從林鄉軍〈集解徐廣曰:「林鄉在宛縣。」 索隱劉氏雲「林,地名,蓋春秋時鄭地之棐林,在大梁之西北」。徐廣雲在宛陵也。 正義《括地誌》云:「宛陵故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八里,本鄭舊縣也。」按劉徐二說,是其地也。〉以至於今,秦七攻魏,五入囿中,〈集解徐廣曰:「一作『城』也。」 索隱囿即圃田。圃田,鄭藪,屬魏。徐廣雲一作「城」。而《戰國策》作「國中」。 正義《括地誌》云:「圃田澤在鄭州管城縣東三里。周《禮》雲豫州藪曰圃田也。」〉邊城盡拔,文臺墮,〈索隱文臺,臺名。列士傳曰「隱陵君施酒文臺」也。 正義墮,許規反。《括地誌》云:「文臺在曹州冤句縣西北六十五里也。」〉垂都焚,〈集解徐廣曰:「一雲『魏山都焚』。句陽有垂亭。」 索隱垂,地名。有廟曰都。並魏邑名。〉林木伐,麋鹿盡,而國繼以圍。又長驅梁北,東至陶衞之郊,〈正義陶,曹州定陶也。衞衞宋州楚丘縣,衞文公都之,秦兵歷取其郊也。〉北至平監。〈集解徐廣曰:「平縣屬河南。平,或作『乎』字。《史記》齊闞止作『監』字。闞在東平須昌縣。」〉所亡於秦者,山南山北,〈正義山,華山也。華山之東南,七國時鄧州屬韓,汝州屬魏。華山之北,同、華、銀、綏並魏地也。〉河外河內,〈正義河外謂華州以東至虢、陝,河內謂蒲州以東至懷、衞也。〉大縣數十,〈集解徐廣曰:「一作『百』。」〉名都數百。〈集解徐廣曰:「一作『十』。」〉秦乃在河西晉,去梁千里,而禍若是矣,又況於使秦無韓,有鄭地,無河山而闌之,無周韓而閒之,去大梁百里,禍必由[2]此矣。
異日者,從之不成也,〈索隱從音足松反。〉楚、魏疑而韓不可得也。今韓受兵三年,秦橈之以講,〈索隱橈音尼孝反。謂韓被秦之兵,橈擾已經三年,雲欲講說與韓和。〉識亡不聽,〈索隱識猶知也。故《戰國策》雲「韓知亡猶不聽」也。〉投質於趙,請爲天下鴈行頓刃,楚、趙必集兵,皆識秦之欲無窮也,非盡亡天下之國而臣海內,必不休矣。是故臣願以從事王,〈索隱從音足松反。從事,言合從事王也。《戰國策》亦然。〉王速受楚趙之約,(趙)〔而〕挾韓之質〈索隱言韓以質子入趙,則趙挾韓質而親韓也。〉以存韓,而求故地,韓必效之。〈索隱效猶致也,謂致故地於趙也。 正義無忌令魏王速受楚、趙之從。趙、楚挾持韓之質以存韓,而魏以求地,韓必效之,勝於與秦伐韓又與秦鄰之禍殃也。〉此士民不勞而故地得,其功多於與秦共伐韓,而又與彊秦鄰之禍也。
夫存韓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天時已。通韓上黨於共、甯,〈集解徐廣曰:「朝歌有甯鄉。」 正義共,衞州共城縣。甯,懷州脩武縣,本殷之甯邑。韓詩外傳雲「武王伐紂,勒兵於甯,故曰脩武」。今魏開通共甯之道,使韓上黨得直路而行也。〉使道安成,〈正義《括地誌》云:「故安城在鄭州原武縣東南二十里。」時屬魏也。〉出入賦之,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今有其賦,足以富國。韓必德魏愛魏重魏畏魏,韓必不敢反魏,是韓則魏之縣也。魏得韓以爲縣,衞、大梁、河外必安矣。今不存韓,二周、安陵必危,楚、趙大破,衞、齊甚畏[3],天下西鄉而馳秦,入朝而爲臣不久矣。
二十年,秦圍邯鄲,信陵君無忌矯奪將軍晉鄙兵以救趙,〈正義《括地誌》云:「魏德故城一名晉鄙城,在衞縣西北五十里,即公子無忌矯奪晉鄙兵,故名魏德城也。」〉趙得全。無忌因留趙。二十六年,秦昭王卒。
三十年,無忌歸魏,率五國兵攻秦,敗之河外,走蒙驁。魏太子增質於秦,秦怒,欲囚魏太子增。或爲增謂秦王〈索隱按:《戰國策》作「蘇秦爲公子增謂秦王」。〉曰:「公孫喜〈索隱《戰國策》作「公孫衍」。〉固謂魏相曰『請以魏疾擊秦,秦王怒,必囚增。魏王又怒,擊秦,秦必傷』。今王囚增,是喜之計中也。故不若貴增而合魏,以疑之於齊、韓。」秦乃止增。
三十一年,秦王政初立。
三十四年,安釐王卒,太子增立,是爲景湣王。〈索隱《系本》云:「安釐王生景湣王午。」〉信陵君無忌卒。
景湣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爲秦東郡。二年,秦拔我朝歌。衞徙野王。〈集解徐廣曰:「衞從濮陽徙野王。」〉三年,秦拔我汲。五年,秦拔我垣、蒲陽、衍。〈集解徐廣曰:「十二年獻城秦。」 正義《括地誌》云:「故垣地本魏王垣也,在絳州垣縣西北二十里。蒲邑故城在隰州隰川縣南四十五里。」在蒲水之北,故曰蒲陽。衍,地名,在鄭州。〉十五年,景湣王卒,子王假立。
王假元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集解徐廣曰:「二年,新鄭反。」〉
三年,秦灌大梁,虜王假,〈集解《列女傳》曰:「秦殺假。」〉遂滅魏以爲郡縣。
太史公曰:吾適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溝而灌大梁,三月城壞,王請降,遂滅魏。」說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國削弱至於亡,余以爲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內,其業未成,魏雖得阿衡之佐,曷益乎?〈索隱按:譙周曰「以予所聞,所謂天之亡者,有賢而不用也,如用之,何有亡哉?使紂用三仁,周不能王,況秦虎狼乎?」〉
- 索隱述贊畢公之苗,因國爲姓。大名始賞,盈數自正。胤裔繁昌,系載忠正。楊干就戮,智氏奔命。文始建侯,武實彊盛。大梁東徙,長安北偵。卯既無功,卬亦外聘。王假削弱,虜於秦政。
斠勘
[編輯]- ↑ 傳世本『先』作『無』。《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戰國縱橫家書》作『秦有葉陽、昆陽,與舞陽鄰,聽使者之惡,墮安陵氏而亡之,繚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南國必危,國先害已。』,塙明傳世本作『無』爲訛誤。
- ↑ 傳世本『百』作『由』。《戰國策・魏》作『又況於使秦無韓,而有鄭地,無河山而蘭之,無周、韓以閒之,去大梁百里,禍必百此矣。』,《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戰國縱橫家書》正作『又況於使秦無韓,有鄭地,無河山而闌之,無周、韓而閒之,去大梁百里,禍必百此矣。』,塙明傳世本作『由』爲訛誤。
- ↑ 傳世本『卑』作『畏』。《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戰國縱橫家書》作『今不存韓,二周、安陵必貤,楚、趙大破,燕、齊甚卑,天下西輈而馳秦,而入朝爲臣不久矣。』,塙明傳世本作『畏』爲訛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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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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