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箚記
[編輯]孟子
[編輯]滕文公下
[編輯]陳代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章。
[編輯]朱子曰不忘二字是活句。〈小註〉
蔡氏淸曰不忘是活句。言是拚了能不顧利害。不是說定要死於溝壑而喪其元。
王良
王良者。晉大夫。善御。九方歅之子。一名郵無正。
終日而不獲一禽。〈止〉爲之詭遇。一朝而獲十。
按此段引王良事。重釋上文不可枉尺直尋之意也。終日不獲一禽。是不爲枉尺而直尋故也。一朝獲十禽。是爲枉尺而直尋故也。彼王良。御者也。而猶不欲爲枉尺直尋之事。故辭與嬖奚乘也。
舍矢如砐
詩本註舍矢如砐。巧而力也。
射者發矢皆中而力〈註〉
按此力字。卽釋舍矢如砐之砐字。而力二字。一本作其的。
御者且羞與射者比。比而得禽獸若丘陵。
按與射者比。卽枉尺。得禽獸若丘陵。卽直尋也。比而得禽獸若丘陵。應上大則以王。小則以霸。
如枉道而從彼。枉己者。未有能直人。
按所謂枉道者。是枉己之道也。然則枉道枉己。只是一事也。
景春曰公孫衍張儀章
[編輯]景春
趙氏舊註曰景春。孟子時人。爲從橫之術者。
豈不誠大丈夫哉
周禮八寸爲尺。十尺爲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
是焉得爲大丈夫乎。丈夫之冠也。
按下丈夫。是泛言男子之通稱也。與上大丈夫。其意自別也。
女子之嫁也
按丈夫之冠。父命之。女子之嫁。母命之。此兩句皆古禮。故於此幷引之。其實重在下句。故母命以下。只言女子事。不復言丈夫事。
周霄問曰章
[編輯]周霄問曰古之君子。仕乎。
按周霄遽問古之君子仕乎。其意蓋欲以此試孟子不仕諸侯之意也。故到下文仕如此其急。君子之難仕何也。其意方應。大抵霄意。自初欲問君子之難仕何也。故先問古之君子仕乎。
夫人蠶繅
月令曰季春之月。后妃齋戒。親東鄕躬桑。〈東鄕。迎時氣也。躬桑。自採桑也。〉禁婦女毋觀。〈不得爲容觀之飾。〉省婦使。〈減省其箴線縫製之事也。〉以勸蠶事。〈使盡力於蠶事也。〉蠶事旣登。〈成也〉分繭。〈分布於衆婦之繅者。〉稱事效功。〈以多寡爲功之上下。〉以共郊廟之服。毋有敢惰。孟夏之月。蠶事畢。后妃獻繭。〈后妃受內命婦之獻繭。〉乃收繭稅。〈外命婦養蠶。亦用國北近郊之公桑。近郊之稅十一。故亦稅其繭十之一。其餘入己而爲其夫造祭服。受桑多則稅繭多。少則稅亦少。〉以桑爲均。〈皆以桑爲均齊。〉貴賤長幼如一。〈貴謂卿大夫之妻。賤謂士妻。長幼。婦之老少者。如一。皆稅之十一也。〉以給郊廟之服。
惟士無田則亦不祭。
按田卽上文所謂圭田也。惟士之士。卽上文所謂失位之士也。
先古〈小註〉
祭義本註先祖也。
夫人副褘受之〈註〉
祭義本註。副之爲言覆也。婦人首飾。所以覆首者。褘衣也。○周禮副褘皆祭服。○吳氏程曰副。編髮爲之。所以覆省爲飾。褘衣與翬同。刻繒爲翟形而彩畫之。綴於衣。
繅三盆手〈註〉
按繅。是繹繭爲絲也。亦作繰。○方氏曰夫人之繅。止於三盆。猶天子之耕。止於三推。
三宮之夫人〈小註〉
祭義本註三宮。在天子則謂三夫人。在諸侯之夫人則立三宮。半後之六宮也。
媒妁
白虎通妁。酌也。斟酌二氏。以成配合也。
彭更問曰章
[編輯]傳食
蔡氏淸曰傳。張戀反。與傳車之傳同。韻書驛遞驛馬也。
子不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止〉得食於子。
按羨。指我所有之粟布也。不足。指我所無之梓匠輪輿也。今若不以我之所有羨餘者。易其所無之梓匠輪輿。則粟與布皆積於無用。而便皆有餘矣。苟或通功易事。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則彼梓匠輪輿之類。皆爲得食於我也。上言粟與布。而於此只言得食。不言衣者。省文也。蓋先言此梓匠輪輿之得食於子。將以證爲仁義者之不得食於子也。
曰食志
蔡氏淸曰此彭更執拗之辭也。初問謂士無事食不可則是主於食功矣。見孟子說出一段有功處。彼卻逃之於食志。此所以終見破於孟子理到之言也。
孟子謂戴不勝章
[編輯]戴不勝
萬姓統譜雲戴。宋戴公之後。以諡爲氏○孫氏正義曰戴不勝字盈之。
子謂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於王所。
萬姓統譜雲宋王偃淫虐。戴不勝謂薛居州曰陳善閉邪。惟善士爲能之。子善士也。獨不能善王哉。居州曰子不聞乎。君猶素也。臣猶染也。染於靑則靑。染於黃則黃。白沙在泥。將染而黑矣。予其奈何。
公孫丑問曰不見諸侯何義章
[編輯]段干木踰垣而避之。泄柳閉門而不納。
呂氏春秋段干木學於卜子夏。子夏居西河之上。魏文侯師之。因是知段干木之賢。過其閭則軾之。文侯往見干木。干木避之。文侯立。倦不敢息。○說苑繆公聞子柳賢。往見之。子柳閉門不納。或曰子以匹夫而枉國君之駕。何若是哉。子柳曰吾聞君子道行則樂其志。不行則樂其身。天下誠有欲治之君。能行其道。則雖徒步以朝。固猶爲之。不然是徒徼國君之榮也。
淪於汚賤而不恥〈註〉
按不恥。一本作可恥。小註輔氏說亦以爲可恥。今觀可字似勝於不字。然不字亦好。蓋集註之說。主不及者而言也。謂此不及者。淪於汚賤而不以爲恥也。輔氏說主曾子子路之說而言也。謂曾子。子路云云者。是皆淪於汚賤而可恥也。兩說各有所主。恐不爲病。
公都子曰章
[編輯]公都子曰外人皆稱夫子好辯。〈止〉予不得已也。
按此不得已三字當深味之。蓋當治世而正道大明。人心無邪。則無所事於辯也。若當亂世。而異端充塞。人心不正。則聖賢安得嘿然坐視。任其恣肆。而終不爲之辯哉。此所以爲不得已而有辯也。非無事而好自爲辯也。衆人不知此意。只以辯觀孟子。故疑於好辯也。
天下之生。久矣。
趙氏舊註曰天下之生。生民以來也。
洚洞〈註〉
按洚洞。似是氾濫浩闊之意。
慶源輔氏曰此一治。氣化人事相參者也。〈小註〉
蔡氏淸曰禹之一治。以人事挽回氣化也。不必如輔氏雲氣化人事相參。堯禹同時。豈今日氣衰。明日氣盛。若論堯禹之生則是氣化之盛矣。但非本旨。
及紂之身。天下又大亂。
按此章節節言一治一亂。獨於此必下大亂字。可想紂時之亂。其亂也極矣。堯舜旣沒至民不得衣食。是大槩言堯舜道衰。暴君代作而爲一亂也。自邪說暴行又作至及紂之身天下又大亂。於此方言至紂而又大亂也。故大亂上。特下一又字。
慶源輔氏曰此一亂。氣化人事相符者也。〈小註〉
蔡氏淸曰或謂此只是人事。暴君壞宮室以爲汚池。棄田以爲園囿。干氣化甚事。
雙峯饒氏曰暴行通上下而言。必有邪說糊塗了箇理義。然後暴行始作。〈小註〉
蔡氏淸曰誠哉。是言。唐高宗欲廢王后。許敬宗倡爲田舍翁多收拾斛麥之說以贊之。然後廢立始成。王安石將行新法。以罔民利。必假周禮以文之。如惠卿雲有一年一變者。布法象魏之類是也。自古及今。大抵皆有暴行。必有邪說以文之。
慶源輔氏曰此一治。又氣化人事相參者也。〈小註〉
蔡氏淸曰跡其實而觀之。人事更居多焉。
致治之法。垂於萬世。是亦一治也。〈註〉
按上文集註凡兩言此一治也。至此始言是亦一治。加一亦字。蓋夫子不得君師之位。以致治化於當世。而但以致治之法。垂於萬世。其所以垂於萬世者。是亦一治。故曰亦一治也。此亦字當深味之。下文吾爲此懼下註所謂是亦一治者。又此意也。
無父無君。是禽獸。〈止〉率獸食人。人將相食。
按章首所謂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者。至此始入題而發明之。其意以爲楊墨之害。終至於無父無君。率獸食人。人將相食之地。故予不得已有此辨斥。初非好辯而然雲爾○楊之道行則人皆爲我。是無君也。墨之道行則人皆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卽便是充塞仁義也。充塞仁之極。必至於弒父。充塞義之極。必至於弒君。是所謂率獸食人。人將相食也。○孟子以異端比於夷狄禽獸。故此章自首至尾。多用夷狄禽獸字。而於此段深闢楊墨。乃曰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又曰率獸食人。蓋以楊墨之道。爲無異於禽獸。而前後所引夷狄禽獸。將以爲證於此也。
東晉淸談。〈止〉梁武帝事佛。〈小註〉
按東晉淸談。卽言楊氏之流弊也。梁武事佛。卽言墨氏之流弊也。
慶源輔氏曰是與公明儀所謂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者類矣。〈小註〉
按人將相食。是孟子言。非公明儀之說也。輔氏云云。恐誤矣。
吾爲此懼。〈止〉放淫辭。
按此懼字。與上文所謂孔子懼之懼。其意同。蓋孔子以臣弒其君子弒其父而爲懼也。孟子以楊墨無父無君而爲懼也。○孟子旣以距楊墨放淫辭爲自任。則是豈端嘿而能距能放耶。必須明言楊墨之道畢竟至於無父無君率獸食人之害。然後方可使當時曉然。後世明知。此孟子所以不得不極言明辨。是出於不得已也。而世人之不知者。遂以好辯疑之也。
佛老之害。甚於楊墨。〈註〉
仁山金氏曰佛氏寂滅類楊。而禪定立脫之說過之。慈悲普施類墨。而平等無生之說過之。蓋兼無父無君之敎。而資率獸食人之患者。所以其害爲尤大。
周公兼夷狄
蔡氏淸曰伐奄滅國五十。不曾說有夷狄。但暴行邪說。無父無君者。是皆夷狄也。大抵滅國五十內。豈無夷狄。趙氏謂奄國在淮夷之北。是亦夷狄也。
我亦欲正人心。〈止〉以承三聖者。
按孟子之距楊墨。所以承禹之抑洪水。周公之兼夷狄驅禽獸。孔子之成春秋也。其自任之重可見矣。○蔡氏淸曰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四句。亦有序。蓋人心不正。所以邪說得間而入。邪說旣入。行亦隨而詖矣。詖行旣行。於是互相倡和。又有一段淫辭。成一篇說話文字。故云雲。
慶源輔氏曰欲人之察其心。而知邪說眞可畏也。〈小註〉
按此言欲人察孟子不得已好辯之心。而知邪說之眞可畏也。
問邪說詖行如何分。雙峯饒氏曰說旣邪僻。其行必偏詖〈小註〉
按異端邪僻之道。在於心則爲邪心。發於言則爲邪說。見於事則爲詖行。初則萌於心而出於口。終乃見於行事。元非有兩樣。只是一串貫來也。
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
按不曰聖人。而曰聖人之徒。蓋異端與聖學。自分兩邊。若能言距異端。則是亦聖賢一邊之人也。
匡章曰陳仲子章
[編輯]陳仲子
高士傳陳仲子字子終。齊人也。楚王遣使聘以爲相。仲子曰僕有箕帚之妻。請入計。乃謂妻曰今日爲相。明日結駟連騎。食方於前。妻曰左琴右書。樂在其中矣。結駟連騎。所安不過容膝。食方於前。所甘不過一肉。今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懷楚國之憂。恐先生不保命也。仲子乃相與逃去。爲人灌園。
往將食之
按將。韻書奉也持也。
蓋祿萬鍾
按蓋卽上篇所謂蓋大夫之蓋也。蓋。齊地也。
以兄之祿。爲不義之祿。〈止〉不義之室而不居也。
按以兄之祿爲不義之祿而不食者。應上仲子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歟。抑亦盜跖之所樹歟三句。以兄之室爲不義之室而不居。應上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歟。抑亦盜跖之所築歟三句。
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止〉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按上文旣曰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也。此又曰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重言之。以明其終不可以爲蚓也。蓋以仲子不食母之食。不居兄之室者觀之。則其所操。誠絶類矣。此所以必如蚯蚓之無求於世然後方可謂充其操也。今妻之食。於陵之居。不必義於母之食兄之室。而仲子旣食於妻。又居於於陵。則是終不若蚯蚓。而其操尙有未充也。苟欲如蚓而可則是雖仲子。必不得爲。而亦不能爲也。蓋孟子之意。不是使仲子充其所操必如蚯蚓而後已也。此只是明其終不可爲蚓也。
離婁上
[編輯]孟子曰離婁之明章
[編輯]離婁
趙氏舊註曰離婁。黃帝時人也。黃帝亡其玄珠。使離朱索之。離朱卽離婁也。能視於百步之外。見秋毫之末。
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按此道字。指仁心言。雖以堯舜之仁聖。若不行仁政於民。而全無裁成輔相之事。則民不能被其恩澤。豈可以平治天下哉。
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蔡氏淸曰六律六呂之法。每三分而損益。隔八位以相生。如不以八十一數之黃鍾。不能正夫音之宮。不以五十四數之林鍾。不能正夫音之徵。是宮也徵也。必以黃鍾之律而後正。不以七十二數之太簇。不能正夫音之商。不以四十八數之南呂。不能正夫音之羽。不以六十四數之姑洗。不能正夫音之角。是商也羽也角也。必以太簇姑洗之律而後正焉。繇一〈句〉以往。旋相爲宮。而莫不皆然。然後五音始可得而正焉。
按直書宮商角徵羽者。五音淸濁之序也。傍畫相連於宮徵商羽角者。隔八相生之序也。○蔡氏淸曰宮聲八十一分。所謂分者。以秬黍實律管中取之。凡黍實於管中則十三黍之一而滿分。積九十十分則千有二百黍矣。
按三分損益者。凡陽律三分其數而損一分以下生陰。陰律三分其數而益一分以上生陽。如黃鍾之數九九八十一爲宮。是爲五聲之本。三分損一。下生林鍾爲徵。林鍾五十四數。三分益一。上生太簇爲商。太簇七十二數。三分損一。下生南呂爲羽。南呂四十八數。三分益一。上生姑洗爲角。姑洗六十四數。三分之得二十一者凡三而零一數。其一數每三分之竟零一數。而分不盡。數不行矣。此音所以止於五者。
律管長短圍徑之數
[編輯]黃鍾長九寸圍九分。〈凡律空圍同〉管最長。〈長者聲濁〉
林鍾長六寸
太簇長八寸
南呂長五寸三分
姑洗長七寸一分
應鍾長四寸六分六釐管最短。〈短者聲淸〉
蕤賓長六寸二分八釐
大呂長八寸三分七釐六毫
夷則長五寸五分五釐一毫
夾鍾長七寸四分三釐七毫三絲
無射長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絲
仲呂長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絲六忽〈餘二算〉
按隔八相生者。如子爲黃鍾之宮。歷丑寅卯辰巳午。至未而生林鍾之徵。林鍾隔八生太簇商。太簇隔八生南呂羽。南呂隔八生姑洗角。此黃鍾一律備五聲也。十二律還相爲宮。則十二律各備五聲也。○西山蔡氏曰黃鍾生十一律。子寅辰午申戌六陽辰皆下生。丑卯巳未酉亥六陰辰皆上生。其林鍾南呂應鍾三呂。在陰〈自午至亥爲陰〉無所增損。其大呂夾鍾仲呂三呂。在陽〈自子至巳爲陽〉必用倍數。方與十二月之氣相應。蓋陰之從陽。自然之理也。〈大呂夾鍾仲呂。止得半聲。故必用倍數。〉○禮運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爲宮。註律管長短之數。各有損益。又有娶妻生子之例。各有損益。如黃鍾九寸下生者。三分去一。故下生林鍾六寸也。上生者三分益一。如林鍾長六寸。上生太簇長八寸也。律娶妻而呂生子者。如黃鍾九以林鍾六爲妻。隔八而生子則林鍾生太簇。夷則生夾鍾之類也。
十二律還相爲宮之法。以黃鍾一律爲宮之例。推而排列如左。
黃鍾第一宮生林鍾徵。林鍾生太簇商。太簇生南呂羽。南呂生姑洗角。
林鍾第二宮生太簇徵。太簇生南呂商。南呂生姑洗羽。姑洗生應鍾角。
太簇第三宮生南呂徵。南呂生姑洗商。姑洗生應鍾羽。應鍾生蕤賓角。
南呂第四宮生姑洗徵。姑洗生應鍾商。應鍾生蕤賓羽。蕤賓生大呂角。
姑洗第五宮生應鍾徵。應鍾生蕤賓商。蕤賓生大呂羽。大呂生夷則角。
應鍾第六宮生蕤賓徵。蕤賓生大呂商。大呂生夷則羽。夷則生夾鍾角。
蕤賓第七宮生大呂徵。大呂生夷則商。夷則生夾鍾羽。夾鍾生無射角。
大呂第八宮生夷則徵。夷則生夾鍾商。夾鍾生無射羽。無射生仲呂角。
夷則第九宮生夾鍾徵。夾鍾生無射商。無射生仲呂羽。仲呂生黃鍾角。
夾鍾第十宮生無射徵。無射生仲呂商。仲呂生黃鍾羽。黃鍾生林鍾角。
無射第十一宮生仲呂徵。仲呂生黃鍾商。黃鍾生林鍾羽。林鍾生太簇角。
仲呂第十二宮生黃鍾徵。黃鍾生林鍾商。林鍾生太簇羽。太簇生南呂角。〈至是又再生黃鍾第一宮。所謂十二律旋相爲宮。各有五聲者此也。〉
變宮變徵
[編輯]西山蔡氏曰五聲。宮與商。商與角。徵與羽。相去各一律。至於角與徵。羽與宮。相去乃二律。相去一律則音節和。相去二律則音節遠。故角徵之間。近徵收一聲。比徵少下。故謂之變徵。羽宮之間。近宮收一聲。少高於宮。故謂之變宮也。角聲之六十有四。以三分之。不盡一算。旣不可行。當有以通之。聲之變者二。故置一而兩三之。得九。以九因角聲之六十有四。得五百七十六。三分損益。再生變徵變宮二聲。以九歸之。以從五聲之數。存其餘數。以爲強弱。至變徵之數五百一十二。以三分之。又不盡二算。其數又不行。此變聲所以止於二也。變宮變徵。宮不成宮。徵不成徵。古人曰所以濟五聲之不及也。〈朱子曰五聲相生。至於角位。隔八下生。當得宮前一位。以爲變宮。又自變宮隔八上生。當得徵前一位。以爲變徵。餘分不可損益。而其數又窮。故立均之法。至於是而終焉。〉○又曰十二律旋相爲宮。各有七聲。合八十四聲。宮聲十二。商聲十二。角聲十二。徵聲十二。羽聲十二。凡六十聲。爲六十調。其變宮十二。在羽聲之後宮聲之前。變徵十二。在角聲之後徵聲之前。宮不成宮。徵不成徵。凡二十四聲。不可爲調。黃鍾宮至夾鍾羽。並用黃鍾起調。黃鍾畢曲。大呂宮至姑洗羽。並用大呂起調。大呂畢曲。太簇宮至仲呂羽。並用太簇起調。太簇畢曲。夾鍾宮至蕤賓羽。並用夾鍾起調。夾鍾畢曲。姑洗宮至林鍾羽。並用姑洗起調。姑洗畢曲。仲呂宮至夷則羽。並用仲呂起調。仲呂畢曲。蕤賓宮至南呂羽。並用蕤賓起調。蕤賓畢曲。林鍾宮至無射羽。並用林鍾起調。林鍾畢曲。夷則宮至應鍾羽。並用夷則起調。夷則畢曲南呂宮至黃鍾羽。並用南呂起調。南呂畢曲。無射宮至大呂羽。並用無射起調。無射畢曲。應鍾宮至大簇羽。並用應鍾起調。應鍾畢曲。是爲六十調。六十調。卽十二律也。十二律。卽一黃鍾也。黃鍾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聲。二變五聲。各爲綱紀。以成六十調。皆黃鍾損益之變也。宮商角三十六調。老陽也。其徵羽二十四調。老陰也。調成而陰陽備也。〈蔡氏淸曰十二箇五則爲六十律矣。又有隨各律以爲五音者。如黃鍾之律自爲其宮。則夾鍾爲羽。仲呂爲徵。夷則爲角。無射爲商。此黃鍾之五聲也。如先天圖有八卦。又八卦所生之八卦。〉○朱子曰自黃鍾至仲呂。相生之道。至是窮矣。遂復變而上生黃鍾之宮。再生之黃鍾不及九寸。只是八寸有餘。然黃鍾君象也。非諸宮之所能役。故虛其正而不復用。所用只再生之變者。就再生之變。又缺其半。所謂缺其半者。蓋若大呂爲宮。黃鍾爲變宮。特黃鍾管最長。所以只得用其半聲。其餘宮亦皆倣此。○又曰五聲之序。宮最大而沈濁。羽最細而輕淸。商之大次宮。徵之細次羽。而角居四爲者之中焉。然世之論中聲者。不以角而以宮何也。曰凡聲陽也。自下而上。未及其半則屬於陰而未暢。故不可用。上而及半然後屬於陽而始和。故卽其始而用之。以爲宮。因其每變而益上則爲商角爲變徵。爲徵爲羽爲變宮。而〈按此卽隔八相生之序也〉皆以爲宮之用焉。是以宮之一聲。在五行爲土。在五常爲信。在五事爲思。蓋以其正當衆聲和與不和用與不用。陰陽際會之中。所以爲盛。若角則雖當五聲之中。而非衆聲之會。且以七〈勻〉論之。又有變徵以居焉。亦非五聲之所取正也。又曰黃鍾之宮。始之始中之中也。十律之宮。始之次而中小過也。應鍾之宮。始之終而中已盡也。諸律半聲。過乎輕淸。始之外而中之上也。半聲之外。過乎輕淸之甚。則又外之外上之上而不可爲樂也。正如子時初四刻屬前日。正四刻屬後日。其兩日之間。卽所謂始之始中之中也。審音之難。不在於聲而在於律。不在於宮而在於黃鍾。蓋不以十二律節之。則無以著夫五音之實。不得黃鍾之正。則十二律者。又無所管。以爲本律之宮也。
候氣
[編輯]西山蔡氏曰候氣之法。爲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固。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每律各一。按內卑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十二月各當其廉。斜埋地下。入地處卑。出地處高。如黃鍾管埋子地上。頭向南。〉以葮灰實其端。覆以緹素。按歷而候之。氣至則吹灰動素。小動爲氣和。大動爲君弱臣強。專政之應。不動爲君嚴猛之應。其升降之數。在冬至則黃鍾九寸。〈升五分一釐三毫〉大寒則大呂八寸三分七釐六毫。〈升三分七釐六毫〉雨水則太簇八寸。〈升四分五釐一毫六絲〉春分則夾鍾七寸四分三釐七毫三絲。〈升三分三釐七毫三絲〉穀雨則姑洗七寸一分。〈升四分口口五毫四絲三忽〉小滿則仲呂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絲六忽。〈升三分口口三毫四絲忽六〉夏至則蕤賓六寸二分八釐。〈升二分八釐〉大暑則林鍾六寸。〈升三分三釐四毫〉處暑則夷則五寸五分五釐一毫。〈升二分五釐五毫〉秋分則南呂五寸三分。〈升三分口口四毫一絲〉霜降則無射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絲。〈升二分二釐四毫八絲〉小雪則應鍾四寸六分六釐。
黃鍾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爲陽〈註〉
黃鍾。〈復卦〉陽氣鍾黃泉而出也。鍾者踵也。律有形有色。五色莫盛於黃。故陽氣鍾於黃泉。孶萌萬物。爲六氣元也。位於子十一月。
太簇。〈泰卦〉太大也。簇湊也。言萬物隨陽氣太簇而生也。位於寅正月。
姑洗。〈夬卦〉姑故也。洗鮮也。萬物去故就鮮。改柯易葉。莫不鮮明。位於辰三月。
蕤賓。〈姤卦〉言陽氣幼小。故蕤萎而不用之。故曰賓。位於午五月。
夷則。〈否卦〉夷傷也。則法也。言萬物始傷。被刑法也。位於申七月。
無射。〈剝卦〉射終也。言萬物隨陽而終。當復隨陰而起。無有終已也。位於戌九月。
大呂夾鍾仲呂林鍾南呂應鍾爲陰〈註〉
大呂。〈臨卦〉呂助也。謂陽氣方生。陰氣助宣。位於丑十二月。
夾鍾。〈大壯卦〉夾孚甲。言萬物孚甲。種類分出也。又當陰陽相夾也。位於卯二月。
仲呂。〈乾卦〉言萬物盡旅而西行。又謂陽氣盛長。陰助成功也。位於巳四月。
林鍾。〈遯卦〉林。茂也。盛也。又林衆也。萬物成就。積類衆盛也。位於未六月。
南呂。〈觀卦〉南任也。謂時物皆秀。有懷任之象。陰任陽功。助陽成功也。位於酉八月。
應鍾。〈坤卦〉應和也。謂歲功皆和。陽收功而聚之也。又陽氣應不用事。陰雜。陽氣閉塞。萬物作種也。位於亥十月。
律以統氣類物〈小註〉
按統氣。言統陰陽之氣也。類物。言萬物皆以律分類也。
呂以旅陽宣氣〈小註〉
按旅。助也。言陰之助陽宣氣也。
一日林鍾〈止〉六曰仲呂〈小註〉
按此律歷志所論六呂之序。與集註不同何也。蓋六呂以大呂爲首。故始大呂次夾鍾次仲呂次林鍾次南呂次應鍾。此自大呂順數之次序也。黃鍾第一宮。隔八下生以林鍾爲首。故始林鍾次南呂次應鍾次大呂次夾鍾次仲呂。此自林鍾順數之次序也。律歷志說與集註不同其序者。此也。
三統之義〈小註〉
按漢律歷志曰天統始於子半。地統始於丑初。人統受之於寅初。此所謂三統。指天地人三統。
今有仁心仁聞。〈止〉不行先王之道也。
按仁心仁聞。卽上文所謂堯舜之道也。先王之道。卽上文所謂仁政也。然仁心仁政。初非二事。在心則爲仁心。發於政則爲仁政。堯舜以仁心行仁政者也。惟後世之君雖有仁心。而不能擴充。以行先王之政者有之。雖有仁政。而不本於心。只依樣於政敎法度之末者有之。故下文統而言之曰徒善不足以爲政。徒政不足以自行。○此章大抵以法先王爲主。故章內凡四言先王字。
徒善不足以爲政。〈止〉不能以自行。
按善卽上文仁心仁聞也。政卽上文先王之道也。蓋雖有仁心仁聞。而不行先王之道。則其所謂仁。爲徒善而不足以爲政矣。雖有先王之政。而又無仁心以爲之本。則其所謂政。爲徒法而不能以自行矣。
朱子曰所謂文章者。便是文飾那謹權審量讀法平價之類。〈小註〉
沙溪曰近思錄葉氏註文章。文法章程也。此與朱子說異。
慶源輔氏曰過差。謂用意過當處。〈小註〉
按集註曰所行不過差。今輔氏以此爲用意過當處。用意二字與所行二字。有不同者。未知如何。
聖人旣竭目力焉。〈止〉仁覆天下。
按旣竭目力一條。應首段離婁之明旣竭耳力一條。應首段師曠之聰。旣竭心思一條。應首段堯舜之道。於此更爲提起。以結首段之意。
制爲法度。以繼續之。〈註〉
蔡氏淸曰此法度字。該規矩準繩六律不忍人之政也。
其用不窮。而仁之所被者廣。〈註〉
按其用不窮。釋不可勝用。仁之所被者廣。釋仁覆天下。
慶源輔氏曰耳目言力。〈止〉心之官則思也。〈小註〉
按集註曰旣竭耳目心思之力。是則以力字統言於耳目心思之下也。輔氏說與此小異。
雙峯饒氏曰仁政雖自聖人。而亦自聖人而止。〈小註〉
按亦自聖人而止一句。語意不暢。上文輔氏曰不爲法度則聖人之耳目心思。止於聖人之身而已。不能徧天下與後世也。如此然後其意方明白。
故曰爲高必因丘陵。〈止〉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
按此段專爲上文繼之以不忍人之政一段說。蓋言旣有仁心仁聞。而其爲政又能行先王之道。則譬如爲高者因丘陵。爲下者因川澤。用力少而成功多。是智者因勢順理之事也。不如此則不智甚矣。故以可謂智乎結之。○此是禮器說。而孟子引之。故有此故曰二字。
上無道揆。〈止〉所存者幸。
按此段言在上者不能行先王之道也。由不行先王之道。故有上無道揆以下六者之弊。而其國之所存者。是僥倖也。○蔡氏淸曰六者重在上無道揆。正是不仁在高位。至於下無法守。則播其惡於衆。而喪亡無日矣。
工不信度
朱子曰工是百官守法度者。
上無禮。下無學。〈止〉喪無日矣。
按此段亦言不行先王之道。故在上者無禮。在下者無學。亂民起而其國之喪亡無日矣。上言所存者幸。其下語猶寬。此言喪無日矣。其意益切矣。
鄒氏曰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責其君。〈註〉
按責其君者。蓋責其君不行先王之道也。
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
按引此詩者。蓋言在下者不能法先王之道也。
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止〉吾君不能謂之賊。
按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者。是能法先王之道之事也。吾君不能謂之賊。與上文所云者相反。是不能法先王之道者也。
鄒氏曰自詩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責其臣。〈註〉
按責其臣者。蓋責其臣不行先王之道也。
孟子曰規矩方圓之至也章
[編輯]孟子曰規矩。方圓之至。〈止〉人倫之至也。
按此章承上章規矩準繩而言。蓋亦言當行先王之道也。所謂聖人。是指先王而言。以下文所引堯舜事觀之可見。
欲爲君。盡君道。欲爲臣。盡臣道。
按堯舜是盡其爲君臣之道者。後之欲盡人倫之至者。當以堯舜爲法。譬如人之欲爲方圓者。當以規矩爲準則也。○上章自仁者在高位以下責君。自天之方蹶以下責臣。此章又合言君臣當各盡其道。而所以盡其道之事。惟在法堯舜而已。
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
按暴其民三字。卽承上文賊其民而言也。
慶源輔氏曰幽厲。雖未至於身弒國亡。〈小註〉
按幽厲不如桀紂之永亡其國。然厲王走死於彘。幽王爲犬戎所弒。則所謂未至於身弒者。未知其如何也。
孟子曰愛人不親章
[編輯]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止〉反其敬。
按此三句。皆以自反爲重。當觀一反字。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
按行有之行。卽上段所謂愛人治人禮人是也。
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按此引詩以結上文之意。蓋永言配命。卽上段反求諸己之意也。自求多福。卽上段天下歸之意也。天下之人歸之則豈非多福也。○蔡氏淸曰此命以理言。
慶源輔氏曰多福。本乎自求。〈小註〉
按輔氏此說。似以自求爲自反之意。然詩之本旨。蓋言自求多福。本於永言配命。非本乎自求也。
孟子曰爲政不難章
[編輯]孟子曰爲政不難。〈止〉溢乎四海。
按沛然德敎溢乎四海。卽上文所謂不難之意也。
雙峯饒氏曰集註世臣大家是兩項說。〈止〉貴官之家。〈小註〉
按世臣大家。似指世世大家之臣而言也。今饒氏分作兩項。以世臣爲非一代之臣。以大家爲一時貴宦之家。恐失集註本旨。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章。
[編輯]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止〉逆天者亡。
按有道之世。小德役於大德。小賢役於大賢。此理之自然者也。無道之世。小者役於大者。弱者役於強者。此勢之當然者也。理之自然者。固可謂之天。而勢之當然者。亦不可不謂之天也。故曰斯二者天也。○大小者俱無德。則以一時強弱之勢。而小者弱者見役於大者強者。卽下段所引齊景公受命於吳是也。如或大者無德。而小者有德。則其賢其德。足以勝勢力。而昔之強大者。反役於弱小者。卽下段所引師文王爲政於天下是也。此一章主意。專在於師文王一段。蓋師文王而行仁政。則小者變爲大。弱者變爲強。而可以爲政於四海。無敵於天下。此理之必然者。其大小強弱之勢。不須論也。
恥受命於先師
按先師之先字可疑。恐如昏禮所謂先妣之嗣之先字也。不然則恐指古人而言。如下段所謂師文王是也。於此必言先師者。以上有師大國之師字故也。○蔡氏淸曰先師不是已亡之稱。如所謂先生先輩之先。故得親受其命。孟子分明雲是猶弟子而恥受命於先師也。對弟子言。安得謂是指亡者。
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章。
[編輯]孟子曰不仁者。可與言哉。安其危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
按此不仁字。卽承上章不以仁三字而言也。○危菑二者。尙未至於亡。故直曰安其危利其菑。惟亡則雖至不仁者。必知其所惡。故乃曰樂其所以亡。所謂所以者。卽荒淫暴虐。所以亡之事也。蓋是將來必亡之道。而時未至於亡也。故不仁者不知而反樂之也。若已至於亡。雖不仁者。豈以爲樂哉。須看所以二字。
孔子曰小子聽之。〈止〉自取之也。
按引此孔子之言。以爲上文敗亡自取之證。此章要旨。在自取二字。
此章言心存則有以審夫得失之幾。〈止〉禍福之來。皆其自取。〈註〉
按有以審夫得失之幾。則不爲私慾所蔽而福於是來。此則福之來。是由我而自取也。無以辨於存亡之著者。爲私慾所蔽而禍於是來。此則禍之來。亦由我而自取也。
慶源輔氏曰得失之幾。至微也。存亡之實。至著也。安利樂。得失之幾也。亡國敗家。存亡之實也。〈小註〉○新安陳氏曰心存則明哲。得失之幾微。卽能審察之。審侮毀伐之幾於自取之初。是也。心不存則昏蔽。存亡之已著。亦不能辨。安其危利其菑。樂其所以亡是也。〈小註〉
按幾者。欲動未動之間也。著則昭然呈露矣。蓋仁者。不失其本心而無私慾之蔽。故雖得失之欲動未動者。能有所審察。而無安其危利其菑樂其所以亡之事也。不仁者。失其本心而爲私慾所蔽。故雖存亡之昭然呈露者。尙無所辨別。而乃有以危爲安。以菑爲利。以所以亡者爲樂之事也。其一禍一福。只在於仁與不仁者之自取爾。然則朱子所謂得失存亡四字。包安危利菑樂亡三者。相對互說。此外別無他意。惟微著二字。有輕重之分耳。今輔氏陳氏。以得失之幾存亡之著。分而論之。或以安利樂。爲得失之幾。亡國敗家。爲存亡之實。或以侮毀伐。爲得失之幾。安利樂。爲存亡之著。恐皆失其本旨。未知如何。
孟子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章。
[編輯]民之歸仁
按歸仁之仁。卽上文所謂所欲與聚。所惡勿施者是也。
今之欲王者。猶七年之病。〈止〉終身憂辱。以陷於死亡。
按七年之病。喩民之困瘁。三年之艾。比於仁。言今天下之君。欲王者。當志於仁。須如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蓋艾施於病則雖沈痼之久。可以差矣。仁施於民則雖困瘁之甚。可以救矣。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爲章。
[編輯]說沒這道理〈小註〉
按其意似是言。自暴者其所說。頓沒了這道理也。
孟子曰道在邇而求諸遠章
[編輯]孟子曰道在邇而求諸遠。〈止〉求諸難。
按親親長長。道也。親之長之。事也。然凡事之合理者便是道。初非有二也。道在事中。故集註曰道初不外是也。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獲於上章
[編輯]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僞。〈註〉
按此欲字。釋思誠之思字。
朱子曰思誠上面。又更有工夫在。〈小註〉
按所謂更有工夫。卽正心修身以上之事也。
慶源輔氏曰感與應。皆非自外也。〈小註〉
按朱子曰內面纔感。外面便應。以此觀之。則輔氏所謂感與應。皆非自外者。似差矣。未知如何。
雙峯饒氏曰人要爲君取信云云。這是推原誠身效驗如此。〈止〉誠到至處。自能動物。初無先後之分云云。〈小註〉
按饒氏以誠身效驗言者。是正釋本文之意也。以工夫言而曰無先後之分者。是推衍別意。以釋本文之餘意也。蓋以本文觀之。分明有先後次第也。
雲峯胡氏曰此所謂思誠。卽中庸所謂誠之。其工夫兼知行而言。思誠者。修身之本。是修身以知行爲先。〈小註〉
按胡氏所謂修身以知行爲先者。恐有病。以大學言之。格物致知。屬知一邊。正心修身。屬行一邊。而今曰修身以知行爲先。則是修身之行之外。又有所謂思誠之知行。爲修身之本也。豈不錯耶。且朱子曰明善爲思誠之本。所謂明善。卽知工夫也。然則思誠之不兼知而言者可知。而今曰兼知行言。亦未知其如何也。
孟子曰伯夷辟紂章
[編輯]作興。皆起也。〈註〉
沙溪曰註作興皆起也。作當屬文王。興當屬二老。直解作是起而在西伯之位。興是奮起興發之念。小註及諺解作興皆屬文王。非是。○按朱子楚辭註曰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而歸之。其間下一而字。意尤分明。
蕭何所謂養民致賢。以圖天下者。暗與此合。〈註〉
按養民。卽所謂善養老者是也。致賢。卽與所謂伯夷,太公之來歸同意。故曰暗與此合。
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內。必爲政於天下矣。
按今之諸侯。有能行文王養老之政。則當時之大老。亦將皆爲來歸。必如伯夷,太公之歸文王矣。所謂文王之政。卽上文所謂善養老者是也。
孟子曰求也爲季氏宰章
[編輯]無能改於其德
按季氏。魯之強臣。凌分僭禮。無所不至。則此不當言德也。今曰改於其德何也。曰此當觀改於其德之一於字。使求也以善而導季氏。去其前日之強僭。而能改於善。則此便是改於其德也。故不曰改其德。而曰改於其德也。
連諸侯者次之
蔡氏淸曰所謂連諸侯。使相攻伐者。亦害民者也。但不身任殺人之事。故以爲次。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敎子章
[編輯]孟子曰勢不行也
蔡氏淸曰少讀此章。每疑孟子全以情論。而不據理。旣已熟讀。只得勢不行也一勢字而解。蓋父之敎子理也。而其不親敎者勢也。理無不可。而勢則或有不行故也。非父子皆不可親敎也。父賢而子又賢。何須必易而敎之。
父子之間。不責善。〈止〉不祥莫大焉。
按下篇第三十一章曰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也。與此章之意。互相發明。所謂不相遇。卽離也。所謂賊恩之大。卽不祥莫大之謂也。○父子之間。觀此一間字。非但言父之責善於子也。子之責善於父者。可知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章
[編輯]雙峯饒氏曰譽本是美人之好處。但對毀字說則二者皆有不得其眞之意。〈小註〉
按饒氏對毀字之說似有病。夫以孔孟程朱之聖賢。當時亦有毀譽。此亦以爲其譽與毀對。而謂不得其眞耶。
孟子曰不孝有三章
[編輯]舜不告而娶。爲無後也。君子以爲猶告也。
蔡氏淸曰按尙書舜旣克諧以孝。瞽瞍允若。然後四岳擧之。堯乃妻之。則當無不告而娶之事。理亦甚正。但孟子之文。必有來處。或者以爲瞽瞍允若。而嚚母傲弟未必盡化。則告不得娶。似亦有之。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章。
[編輯]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止從〉兄是也。
按仁之道至大。如事親仁民愛物。莫非仁也。然仁之實。以事親爲本。推事親之實。可以至於仁民愛物也。義之用至廣。如從兄忠君悌長。莫非義也。然義之實。以從兄爲本。推從兄之實。可以至於忠君悌長也。譬之於木。事親從兄。如木之核實也。仁民愛物忠君悌長。如木之枝柯條葉也。核實。卽枝柯條葉之本也。事親從兄。卽仁民愛物忠君悌長之本也。
有子以孝爲爲仁之本。其意亦猶此也。〈註〉
按觀此其意亦猶此五字。蓋只言其所謂孝悌爲爲仁之本者。其意猶事親從兄。爲仁義之實而已。輯註蔡氏偏言專言之說。似過於精巧。未知如何也。
智之實。知斯二者不去。〈止〉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按不惟知之知而不去。然後方可爲眞知也。若但能知之。而不能守之。則豈可謂知之眞也。終至於去矣。○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當看此不知二字。蓋不知雲者。言其樂旣深。不知不覺自然形見於外。而無勉強安排之意也。○生者樂之初也。至於惡可已則樂之深也。又至於足蹈手舞則樂之極矣。
雙峯饒氏曰前面事親從兄是。爲仁之本。後面智禮樂。是道生。〈小註〉
按論語所謂本立而道生者。言孝弟立而仁義之道自此而生也。今饒氏引以爲證。而以事親從兄爲本立。此則是也。以智禮樂爲道生。恐失本旨也。
莆田黃氏曰前四箇是也字。都是說用工處。到樂處便不說是也字了。〈小註〉
按黃氏所謂用工等說。未知果得本旨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