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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強化免疫活動消滅脊髓灰質炎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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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強化免疫活動消滅脊髓灰質炎的報告
1993年11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28號

國務院:

脊髓灰質炎(俗稱小兒麻痹)是一種不能有效治療,卻可用疫苗徹底預防的急性傳染病。病毒的存在和傳播,威脅着每個兒童,一旦發病將導致兒童肢體損傷、殘疾乃至死亡;未接受免疫的兒童,不僅自己可能受害,而且還會作為傳染源危及他人。

鑑於該病危害大、傳染性強以及「可防不可治」的特點,世界兒童問題首腦會議通過的《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世界宣言》,把消滅脊髓灰質炎作為繼消滅天花後人類限期消滅的第二種傳染病,要求各國採取全球性的統一行動。

為實現《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規定的一九九五年消滅脊髓灰質炎的目標,保護兒童健康,提高人口素質,國家決定開展強化免疫活動。現將有關工作報告如下:

一、自我國開展計劃免疫工作以來,脊髓灰質炎疫苗接種率提高,發病率顯著下降,取得了可喜成績。但是,由於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部分地區計劃免疫工作落實不力,目前全國仍有一些地區出現疫情,時有暴發流行。

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將強化免疫工作切實納入議程,實行目標管理並依據全國實施方案制定本地工作計劃,落實經費安排,採取有力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衛生及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疫苗的生產、儲運、供應、發放和指導服務工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基層組織,要做好所屬範圍的強化免疫工作,每位家長應主動促使孩子服用疫苗。公眾傳播媒介要廣泛進行宣傳,普及知識,增強免疫保護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參與。

二、在冬季,脊髓灰質炎病毒傳播能力最弱,在此期間開展強化免疫活動,是能否消滅脊髓灰質炎的關鍵。為此,決定從現在起至一九九五年一月期間,每年的十二月五日和一月五日,對全國所有四歲以下兒童各加服一次疫苗。各地要按照全國實施方案的要求,統一部署,統一行動,在保證一般對象服用疫苗的同時,重點做好流動、暫住和漏服兒童的服用疫苗工作。

三、各地區要認真做好疫苗服用的統計、考核、檢查、評價和總結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於每年三月十五日以前,將統計報表和工作總結報送衛生部。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執行。

衛生部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也可能在其他管轄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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