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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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首都环游在话题“中国外交部声明是否不适用于中国著作权法?”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中国外交部声明是否不适用于中国著作权法?
[编辑]如果不适用,那么声明属于下列哪种文章?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穆雷夏(讨论) 2015年12月17日 (四) 13:32 (UTC)
:外交部声明属于国务院的行政性质文件,和国务院新闻办白皮书类似,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世界首都环游(讨论) 2016年7月13日 (三) 11: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