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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Intermediate Court of Macau Appeal Case No. 902 of 2015.pdf/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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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食物即時收費的措施,以免市民誤會仍有免費餐飲而遭受損失。

15º

嫌犯AB在自由、自願和有意識的情況下,共同故意,分工行事,以“E後援會"之名義致電「AAAA聯盟」的會員,要求會員在選舉日投第XX組「BBBB會」一票,並明示或暗示承諾向會員提供免費餐飲,意圖影響會員之投票意向,目的為增加第XX組澳門BBBB會名單獲選之機會。

16º

嫌犯AB明知上述行為違法,會受法律制裁。

另外還證實如下事實:

第一嫌犯聲稱是文員,每月收入約為澳門幣 13,000 元。

具有理工學歷程度,須供養妻子、岳父母及女兒。

第二嫌犯聲稱是家庭主婦,沒有收入。

具有小學學歷程度,無須供養任何人。

根據刑事紀錄證明,兩名嫌犯均是初犯。

未被證實之事實:

載於起訴書其餘與已證事實不符之重要事實,包括:

嫌犯B曾向TE暗示投票日可到E後援會……總部享用免費飲食,同時亦曾向TK暗示可在RRR酒樓享用免費餐飲。

10º

嫌犯ATQ、TS、TT、TU、TW、TX、TZ、TDD、TEE及TII明示或暗示於2013年9月15日當天可在RRRHH酒店享用免費餐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