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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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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闽政〔1991〕综62号
1991年3月20日
发布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第四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和省文化厅提出的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七十一处),现予公布。望各级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科学纪录档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今后对所辖境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工作。

附:福建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日


福建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福建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八处)
编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点
1 1 中共闽北临时特委旧址 1927年 建瓯县
2 2 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旧址 1927年 漳州市
3 3 连南区革命委员会旧址——张氏家庙 1929年 连城县
4 4 中共红四军前敌委员会旧址——新邱厝 1929年 龙岩市
5 5 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旧址 1938年 福州市
6 6 闽西革命烈士纪念碑 1955年 龙岩市
7 7 闽北革命烈士纪念碑 1958年 武夷山市
8 8 宁化革命烈士纪念碑 1977年 宁化县
(二)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二十九处)
编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点
9 1 迥龙桥 唐—宋 福州市
10 2 曲岩寺塔 古田县
11 3 塔口庵经幢 漳州市
12 4 东关桥 宋—明 永春县
13 5 白礁慈济宫 龙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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