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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軒公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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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軒公行狀
作者:金瑤 
本作品收錄於《金栗齋先生文集/卷08

嘉靖己亥冬十一月十有一日甲辰,族姪息懸少尹致仕梅軒公卒於家。公諱鼎,字調元,休寧璫溪人。年十六選補郡學諸生,進補增廣生、補廩生,後先凢[1]三十二年,應例入監卒業,守選十年得今官,官三年致仕歸林下,又十六年遇疲疾至是卒。

公幼有大志,質凢下,日授書不過三五行,猶早暮俛首嚼念不輟,始成誦,然終身不忘。下筆惟順說題意,句鍵理明,無大揄揚,故在學大小試多利入。比七次弘治甲子已入榜,會有飛謗中郡庠,聞於外簾,遂以落第。或有唁公者,公曰:「予不足惜,憾不得使老親見吾脫此樊籠耳。」戊辰例至,公乃迅爾颺去,不可羈絡。人曰:「子貢期且近,何欲速若是?」公不應。比公自監歸,而公父仲璋適以老疾卒,人乃悟公意。然每值國比,輙燖溫[2]舊業就院試不厭,時年已六十矣,其厲志若此。

謁選銓曹,銓曹以公言動之便,選以當息。息民窶而俗多猾,公至鋤奸剔强,直出守令上。丞簿猥以貨,公清苦自持,不受民一錢,民始謂公矯,久之乃服公廉。時論謂公職猥而能廉,官小而能不畏強禦,猶難。每上官接其邑,輙加薦獎,委屬多越城府,而公益盡心求稱,晝夜不得息,遂嬰勞疾。且值息尹蕭珙以被劾逃,而檄者遷怒于公,坐以故縱,公不悅,力致其仕去。

公之往息也,族人餞之郊。公曰:「是行也,有不以禮致仕,不敢復相見。」鳴呼!觀公此言,公豈肯戀官黷貨以辱其身、以污其名乎哉?歸之日,行李不加於舊,惟季子彚誕一孫於任。族人又迎之郊,公指孫詫曰:「此予宦囊也。」今年甫二八,即能循循幹父蠱[3],族入始信為廉德之報。

治家嚴而有法,內外斬然。事父母孝,處諸兄弟子姪尤愛敬。伯兄嘗鬬死[4]於嚴之吳姓,公往白其冤。時公猶在庠,人曰:「吳強宗也,撼之難。子隸名于官,例不得久曠,盍從其調平?」公曰:「吾豈以吾兄之譬博一儒冠乎?吾與吳義不得反兵!」持之益急,卒抵其罪。撫兄之孤松,勝於己出,財產悉無所計。松亦善事公猶父也。

性尤奮于義,視一族事猶一家,一家事猶一身。事有關于大義,即以身先之,不虞禍。愛諸斯文,真若骨肉。嘗自以不克大成,無以感發後人,見子弟有資輙重加獎借。長孫聲幼而敏,公誨以儒業,聲果以白衣連試南畿,尋廩邑庠,雖未即大成,綽有可望,足慰公矣。

公能詩,所著有《梅軒詩槁》。公生天順庚辰四月二十三日,距其卒之日享年八十。雖素不事生業,而中年以前馳於功名,苦於問學,一日不得休;休官以後稍就閑,又因仲子槩卒,重為戚戚,然猶強排遣;至配汪氏卒,遂悲悼不能自勝,每言及即淚下,用是日就衰疲以至於卒。

卒之先,長子榮卒;又數日媳吳氏卒。時公病已劇,家人相戒給公不令知,但問榮以就醫對,故公卒之日惟季子彚及七孫在側。榮娶汪氏,槩即吳氏,彚汪氏。七孫:長即聲,娶汪氏;次達,娶汪氏;次業,即息所生者,娶汪氏;次愷,有至性,業儒,聘楊氏;次康,聘胡氏;次實、次悌,俱聘汪氏。孫女三:長相,嫁陳渭;次滿,許聘石田汪奕約,以明年某月日遣嫁,忽後公十有六日卒;次謝,在室。曾孫男一伯祥。

考諱璽,壽官;璽考諱希宗;希宗考諱恢弘,徵士;恢弘考諱士賢,楚府典儀。其先由白茆遷石田,再遷洲陽,又遷今居。彚將以是月九日大殯公於本里赤坵降[5]之末。瑤語之曰:「爾翁雖八品官無塟典,然亦朝延一命士,墓其可無銘傅?」彚遂請瑤狀公行以為信。

瑤在群從中辱公愛最厚,不容以不文辭,乃以鄉人所常道及瑤所目擊者狀如右。嗚呼!公素愛瑤言,使得及公在,朗誦一遍為公聽,當有撫節稱賞、踴躍不自勝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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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凡」。
  2. 燖溫:通「燂溫」,指重溫舊業。
  3. 幹父蠱:典出《周易》「幹父之蠱」,指繼承父志。
  4. 鬬死:「鬬」為「鬥」異體字,指爭鬥致死。
  5. 赤坵降:墓地所在山丘名,或為「赤丘崗」之異寫。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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